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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等您来申报

发布时间:2018-07-25 海外英才活动

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

围绕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重点引进通用航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智能马桶、现代医药等台州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航空、新材料、电子信息、时尚创意、海洋新兴等台州五大新兴产业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卫生、社科文艺等社会事业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主要扶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产业经济领域人才(团队)的主要扶持政策

创业人才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 A类、B类、C类创业人才的,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2)经直接认定入选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创业项目的,给予最高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3)创业企业5年内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20%予以资助,资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

(4)企业成立5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贴息补助。产生销售额5年内,按每年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

创新人才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全职创新人才的,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70万元、50万元、40万元;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35万元、25万元、20万元。

(2)经直接认定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顶尖、领军、高端创新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100万元、80万元、70万元;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50万元、40万元、35万元。引才薪酬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

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三个层次,按投资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经评估后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二)社会事业领域人才的主要扶持政策

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长期项目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万—100万元/人的科研和文化创作资助。

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短期项目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5万-20万元/人的奖励。

(三)其它人才政策待遇

上述人才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房票补贴,最高每月1万元的租房补贴,以及创业场所免租、补充养老保险、生活津贴、贷款贴息、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其它各项政策待遇。

认定方式

申报入选台州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进行认定:

评审认定方式

1、申报。申报创业创新人才,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申报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2、资格审查。各地主管部门根据人才所属专业领域,分别对申报人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提交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

3、技术评审。邀请专家对人才所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评审。

4、综合评审。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企业家、投资人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人才及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5、尽职调查。综合评审结束后,对专家组推荐的创业人才(团队)及其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评估结果作为是否扶持的参考依据。

6、公示发文。综合专家评审、尽职调查意见形成推荐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直接认定方式

如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顶尖、领军、高端类创业创新人才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不需要参加技术评审环节,仅需要参加专家评审和尽职调查;也可选择评审认定方式。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的,直接认定为台州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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