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0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日前,淮安市淮安区出台了《淮安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为构建人才高地开辟绿色通道。
该政策围绕该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国内重点引进符合全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共分为五个层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省级学术技术领军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在某一领域具有特长的高级技师;“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在某一领域紧缺的具有一定特长的技师。
根据该政策,被引进人才到该区工作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且在岗在位的,视其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经组织、财政、科技和人社等部门认定后,提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由区人才办和财政部门按标准发放工作津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20万元,补助期限为5年,共补助100万元;国家级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每人每年10万元,补助期限为5年,共补助50万元;省级学术技术领军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2.4万元,补助期限为5年,共补助12万元;区内工业企业引进的市级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1.2万元,补助期限为5年,共补助6万元;事业单位引进的(教育、卫生专指在乡镇工作)每人每年0.6万元,补助期限为5年,共补助3万元;区内工业企业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每年0.96万元,补助期限为5年,共补助4.8万元;事业单位引进的(教育、卫生专指在乡镇工作)每人每年0.48万元,补助期限为5年,共补助2.4万元;区内工业企业引进的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每人每年0.48万元,补助期限为3年,共补助1.44万元;引进的在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特长的紧缺型技师,每人每年0.36万元,补助期限为3年,共补助1.08万元。政策还要求,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对各类人才的工作津贴再给予一定的配套补助。
该政策还明确,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引进人才,在该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落户该区,视其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可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分三年支付。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再给予一定的配套补助。同时优先享受我区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引才对象的前三类人才,建成专家楼后,可享受免费居住的待遇。该政策还帮助人才在财税金融、成果奖励、创新创业、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综合服务等方面有具体的优惠措施。同时,还对各类人才在职称评定、落户、医疗、社会保险、交流学习、探亲休假等方面给予帮助。
为切实做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该区财政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逐步达到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的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的标准,主要用于兑现该政策以及人才培养、激励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开辟招录绿色通道,对该区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化招录手续,实行定向招录;对部分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每年可拿出专门指标进行专向招录,特殊岗位还可实行保底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