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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03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此次新出台的意见简称“壶兰计划”,共有13条,涉及3个方面内容。具体为实施五大工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引领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程、紧缺急需人才补充工程、名师名医带动工程、特色人才培育工程)、打造三大平台(院校地合作平台、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产业研究院建设平台)、健全五大保障(健全科技人才激励制度、健全人才评价形式、健全人才管理模式、健全人才保障服务体系、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涵盖人才引进与集聚政策、人才培养与提升平台、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人才管理与使用模式、人才服务与保障体系。

意见中新的内容主要有20项,其中前10项为莆田市做法,其余为根据莆田市实际贯彻省里精神做法。如首次提出“壶兰计划”;首次提出实施职业经理人引进计划;首次提出实施名校优生引进计划;首次提出实施“智汇莆田”专项行动;首次提出经备案,企业内训课时视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引进人才的前年度考核情况不作统一要求,解决技术人员晋升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问题;首次提出鼓励特色产业培育行业顶尖人才和行业标准制定;首次提出对企业给予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科技成果入股等,按其当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首次提出探索选派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对“双一流”高校在读研究生以上来莆实习实训的,在省里给予个人1800元至3000元补助的同时,首次提出市级再给予个人每月1000元补助,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给予接收单位补助,同时补助对象延伸到理工类本科生;首次对民生类中教育、医疗人才的引进提出了名师民医带动等。

政策具体内容

(一)引进人才更加精准

“壶兰计划”提出了实施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引领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程、紧缺急需人才补充工程、名师名医带动工程、特色人才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针对莆田市的化工(纺织化纤)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十大重点产业和妈祖文化、深水良港、医疗健康、绿色食品、工艺美术等五大特色品牌,更加注重精准引才,主要包括七类人才:

1.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实施五大工程中第一个就是实施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引领工程,把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作为引才的重中之重。对这类人才,政策提出:给予团队的补助从原来规定的1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达到在省内各设区市的最高值;给予个人的补助从原来规定的海外人才100万元和国内人才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提高到海外150万元和国内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同时对入选国家和省级计划的,市级配套补助的比例从原来规定按1:0.5比例提高到按1:1比例。如入选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团队、个人,除了省里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外,市里配套补助从原来规定的100万元、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100万元。总之,对创业创新人才的补助基本达到翻倍。

2.职业经理人。引进国内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每年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为准)和主板上市公司总部中高层管理人才,或年薪达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这是莆田市首次提出来的,目的就是要加大对职业经理人等“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引进的这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给予企业(不含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下同)税前支付薪酬30%的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5年,当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

3.紧缺急需人才。提出了实施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和实行学费代偿制,主要是为了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作为莆田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储备力量。

(1)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到企业工作的:不管是否为“985、211”工程院校、只要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来莆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给予企业税前支付薪酬30%的补助,同一对象补贴不超过5年,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第二层面为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对“双一流”院校硕士、博士,试用期满分别直接确认为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工作满2年且达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的,硕士直接确认为中级职称、博士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第三层面为到机关单位工作的:对“985、211”工程院校硕士、博士,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资关系寄放在相关市直单位。同时,根据需要派遣到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基层和重点项目建设一线挂职,转正定级时可分别任事业副科级、正科级干部,1年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分批次调到市、县(市、区)机关或乡镇(街道),分别担任副科级、正科级领导干部,转为录用制公务员。

(2)学费代偿制,即对“985、211”工程院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来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分别分期给予6万元、10万元生活补助和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3)实习实训补助。对“985、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科研院所理工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以上来莆实习实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在省里给予个人1800元至3000元补助的同时,市级再给予个人每月1000元补助,并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给予接收单位补助,补助最多不超过3个月。

4.教育名师。对教育名师的政策,原来比较单一、笼统,只对入选“壶兰学者”计划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属于市级优秀人才。这次在三个方面有较大的突破:一是层次提高。对引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等人才,分别给予安家补助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面向国家和省级优秀人才。二是重点突出。对引进中小学幼儿教育的省级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校长,每月给予生活补助2000元。三是范围扩大。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985、211”工程院校优秀毕业生,以及近五年内毕业、在莆田市外就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到莆田市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的,实行专项考核招聘,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再给予生活补助1000元,补助就高从优不重复。

5.医疗卫生人才。“壶兰计划”专门对医疗卫生人才提出了具体的政策,鼓励“联大靠强”,与知名医院和医学中心合作建立技术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基地。具体分为四个层面。一是引进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且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补助且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二是对培养成为省级学术带头人的卫生骨干人才给予补助25万元;三是对后备学术带头人的医坛新秀纳入市优秀人才滚动管理,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四是市内民营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6.莆籍在外人才。目前莆籍在外人才有20多万名,其中莆籍院士15人,副高以上职称人才7000多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近400人,莆商在外创办企业3万多家、年创总产值达2万多亿元。如何让外出的莆籍人才回归,凝聚起助推家乡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这是“壶兰计划”的又一大亮点。对莆籍人才回归,政策提出:对企业总部设在莆田并在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年薪达到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的,给予企业税前支付薪酬30%的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5年,当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柔性回莆创新创业的,符合条件可享受在莆高层次人才住房等同等待遇。应该说,莆籍人才的回归,门槛不高、补助不低。

7.特色人才。按照莆田市提出的打造妈祖文化、深水良港、医疗健康、绿色食品、工艺美术等五大特色品牌的要求,我们提出了围绕我市的医疗健康以及鞋服、古典家具、金银珠宝设计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人才,建设一批特色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和企事业人才“小高地”,经认定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鼓励特色产业企业培育行业顶尖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对牵头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获批的企业当年度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二)资助支持更加有力

“壶兰计划”对创业创新人才打出政策的“组合拳”,除了上面提到的补助翻倍之外,还对启动资金、创业奖励、贷款贴息、个税奖励等出台了优惠政策。一是对来莆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经济实体且从事符合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按其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和50%最高100万元不超过2年的项目贷款贴息;二是创办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的标准从原来规定30万元、15万元提高到50万元、30万元。三是引进5年内的高层次人才。以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标准给予全额奖励,而原来规定分为按100%、50%、20%三个进行补助。四是对能在莆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从人才、科技、工业等项目经费中统筹给予最高综合支持3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与企业属地财政各承担一半。

(三)人才培育更加到位

1.组织培训。每年支持100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企业高级经营管理培训,参加国(境)外培训的每人补助3万元,参加国内培训的每人补助1万元,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结算。

2.特色人才培育。围绕莆田市的医疗健康以及鞋服、古典家具、金银珠宝设计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人才,建设一批特色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和企事业人才“小高地”,经认定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3.鼓励指导行业标准。鼓励特色产业企业培育行业顶尖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对牵头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获批的企业当年度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4.实施市优秀人才遴选计划。每两年滚动遴选100名左右市级优秀人才,重点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哲学社会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

(四)院(校)地合作领域更加拓展

院(校)地合作方面提出了四条举措:

一是推进中科院和莆田市干部人才互派挂职工作,采取小分队等不同形式异地举办院地科技人才项目对接会。莆田,作为全国首家与中科院建立合作关系的城市,16年来一直在打造和提升这一品牌。

二是发挥省内外高校资源优势,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目前莆田市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签订人才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内44所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

三是推进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机构办学模式改革,建立和形成优势学科和特色产业相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争取5年内莆田学院设立硕士点。

四是整合职校资源,推广“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模式,培养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

(五)研发平台建设更加给力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对获批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补助100万元和20万元(原来规定为10万元),给予进站博士每人每年生活补助8万元(原来规定为5万元),出站后留莆就业创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

2.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发改、经信、科技部门已有补助标准基础上再分别给予补助100 万元和20万元。

3.被批准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且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占入驻企业的30%以上(至少5家)的,分别给予补助200万元、100万元。

4.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5.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补助100万元和20万元。

6.对国内外知名高校、国家级重点科研院所、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国家级培训咨询机构、知名中介机构、海外华侨华人专业社团等,在我市设立重大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等各类成果转化机构,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资助。

(六)科技奖励更加完善

主要有股权激励奖励、科技项目经费配套资助、项目成果配套奖励、科技合作奖励、专利奖励等五个方面:

1.对企业给予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科技成果入股等,按其当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项目,给予下达经费的50%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的主要人员(排前三名),其项目成果入选国家或省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给予配套奖励,奖励的比例从原来规定奖励经费的50%提高到100%。

4.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共同开发,并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科技项目和技术的,按企业支付科技合作费用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对获得国内外(地区)发明专利、中国专利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

(七)人才评价更加倾斜

1.对人才评价的体系更加完善,第一次提出了:完善评审制、认定制、推荐制和积分制等多种人才评价方式。

2.对职称评定方面做了创新,提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前年度考核情况和基层一线科技人员论文不作统一要求,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属性、岗位需求自主确定。

3.充分考虑到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认定问题,提出:企业内训经备案的,其课时可视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八)人才管理更加创新

1.职数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推行“四自一特”管理办法,在编制职数控制数内自主确定使用数、自主调整内设机构、自主设置聘用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对通过考试招聘专技人员(教师除外)的原则上取消面试环节。

2.编制周转。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设岗位和人才周转编制制度,每年统筹200名左右编制,专门用于引进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目前龙岩、南平也这么做。

3.人事挂靠。允许引进人才挂靠在高校或科研、医疗机构等平台,按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退休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我市是省内唯一一个设区市这么实行的。我市重点产业以及教育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或规模以上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都可以执行。

4.人才挂职。探索选派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公开选拔、政府雇员、聘任等形式引进人才。

(九)保障服务更加健全

1.工作津贴。政策提出:给予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且在莆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以上人才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到8000元,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5年。这一举措,是对“产业人才18条”政策的拓展,对工作时间从原来的3年延长为5年,补助时间也相应延长到5年。其中: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800元、博士研究生1000元、副高职称1300元、高级人才中正高职称1500元、领军人才(即省“百人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员等)2000元、杰出人才(即省里认定的A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8000元。

2.租购住房。

(1)对提供短期服务的人才,免费提供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人才周转房住宿,或每月给予租房补助1000元到3000元,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报销;

(2)对长期在莆工作、购买商品房的人才,给予安家费一次性补助5万元到100万元。

(3)加快“人才社区”建设,探索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和成长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实行人才房配售。

3.子女就学

(1)择校一次。完善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其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人才意愿,可择校一次,由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2)学费资助。中学阶段选择民办学校的,本人自行承担同级公办学校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3)探索建立国际学校、外国语学校,在具备条件的公立学校开设国际班、国际课程,满足海外人才子女教育多样化需求。

(十)人才投入更加保障

探索建立人才科技资本发展公司,整合部门资金,运用市场化手段,提升对人才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和人才基金,健全多元人才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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