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需网

我的位置:首页 > 最新政策 » 省级市最新政策管理 »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 正文

德州市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03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条 补贴标准。凡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5年。

《2018年德州市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1、补贴补助。引进人员享受生活补贴,同级财政部门5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博士生800元/月、硕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安家补助费执行市有关规定。

2、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4、职称评定。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博士生参加工作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直接认定初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2018年德州市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1、补贴补助。引进人员享受生活补贴,同级财政部门5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博士生800元/月、硕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安家补助费执行市有关规定。

2、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4、职称评定。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博士生参加工作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直接认定初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德州市临城区

(二)生活保障

引进党政储备人才、教育教学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引进卫生计生人才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工资、保险等由医院负担,区财政予以补助。提供人才公寓,并给予博士5年内3000元/月人才特殊津贴和购房补贴,硕士、本科暂不予以补贴。给予“人才金卡”,在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德州市禹城区

(三)实施大学生扬帆计划。对在禹创办企业或在禹生产型企业全职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重点高校本科生,除享受德州市大学生补贴政策外,经认定后,给予博士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对产业急需的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年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10年,对获得德州市支持资金的不重复补贴。 


德州市乐陵市

《关于实施人才科技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

创新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或到企业(不含中央、部省属企业)就业并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硕士、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补贴自养老保险缴纳之月起,最高时限为5年。

《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一)大学生生活补贴

《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德人组发〔2016〕6号)规定,对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到企业就业或毕业5年内自主创办企业的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

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

2、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补贴标准:

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5年。

(二)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

《德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实施细则》(德人组发〔2016〕7号)规定,对创业大学生给予房租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②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创办的企业,需在我市依法注册,进行税务登记,符合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明确创业方案。

补贴标准: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由市财政按照实际租用面积和当季周边市场价格给予房租补贴,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最高补助金额市级中心城区不超过8000元/月,县级中心城区不超过5000元/月,其他不超过1500元/月。补贴时限不超过5年,已享受其他房租补贴政策的,补贴时限一并计算,不重复享受。


德州市平原县

对特需紧缺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扶持,最高可资助6000 万元;高层次团队给予130 万至1300 万元科研资助;对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给予4500 元、3000 元、1500元、300元生活补贴。

德州市夏津县

一、安排使用

1、工作岗位。使用高层次人才引进专用编制,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一律先安排到乡镇、经济开发区或重点部门、重点项目一线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博士研究生和教师一般不安排基层挂职锻炼,单位或本人有意愿的,根据实际予以安排。

2、试用期限。硕士和大学本科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博士经面试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

3、职务安排。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安排职务和进行调任。转正时对经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任命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以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经考核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4年经考核优秀的大学本科生可以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

4、培养选拔。把重点高校毕业生作为年轻干部来源,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表现优秀的,直接推荐列入后备干部队伍。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双向挂职、考录遴选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二、管理及待遇

1、补贴补助。引进人员优先使用人才公寓、公租住房,并享受生活补贴,县财政5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博士生800元/月、硕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

2、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4、职称评定。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博士生参加工作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直接认定初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德州市武城县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到武城县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准),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其他全日制高校本科生每月给予适当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高为5年;大学生新创办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县公立医院就业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准),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高为5年

案例来源:技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