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需网

我的位置:首页 > 最新政策 » 省级市最新政策管理 »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 正文

十堰市滨江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05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为了支撑十堰生态滨江新区实现“宜人宜居新城区、绿色产业聚集区、城乡统筹示范区、转型发展试验区”的建设目标,根据“3331人才工程”文件要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3年起,按照“一年助跑起步、三年效果明显、五年基本完成”的人才培养引进规划,创新人才政策,创优服务方法,吸引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搭建一批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催生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十堰生态滨江新区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总体目标
滨江人才计划围绕“123”目标,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生物医药等方面的急需紧缺人才,用5年时间打造一支生态滨江建设高层次、高技能的领军人才队伍。其中,通过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高校建立产品研发中心、外引内培等方式,重点引进1名以上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湖北省“百人计划”的高端人才;引进20名以上高素质的科技研发型和资本运作型人才;外引内培300名左右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
1、重点引进生态环保人才。围绕“生态”前提和“滨江”特色,充分体现新区滨江特色和绿色优势目标。以加快百公里滨江绿化带建设和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为重点,引进测绘遥感、环境保护、土壤测配、农林园艺、设施农业、水产畜牧养殖、农业机械、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推动生态滨江新区绿色发展、跨越发展。
2、柔性引进城市规划人才。通过规划外包、聘请顾问、有偿咨询、客座评审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城市规划、路网升级、生态保护、工业园区布局方面国内外一流的规划设计人才及专家团队,高质量高标准编制生态滨江新区发展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产业规划,统筹生态滨江新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社会事业等各方面发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着力建设转型发展试验区。
3、招商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以推动整车生产项目、东风公司配套项目、农产品加工园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移土培肥等水土保持项目、石漠化治理等生态保护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基础设施复建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和社会民生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布点为依托,引进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引领企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4、共建引进工程机械人才。以“双百工程” (到十二五末,全县发展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超过100亿元)为抓手,大力开展“校企共建”活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液压铸造等产业领域,培养和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5、培养引进文化旅游人才。围绕“一城两区三园四线”(生态滨江旅游城,郧阳岛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子胥湖生态旅游新区,青龙山国家地质公园、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郧县人”古人类遗址公园,生态景观旅游线、红色革命旅游线、汉江水体旅游线、地质遗迹旅游线)建设,培养和引进能够引领生态滨江新区旅游业发展的项目策划、景观开发、资本运作、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包装与研发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加快“文化立县、旅游兴县”进程,助推旅游业发展成生态滨江新区第二大支柱产业。
6、扶持引进生物医药人才。围绕生态滨江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以天圣康迪工业园和医院为龙头,在生物制药、中草药栽培、医疗卫生等领域培养和引进具有国内前沿技术的高级专家、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医学杰出骨干人才、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使生物医药产业成为生态滨江新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7、公选引进培养党政人才。围绕生态滨江新区的战略发展,从各级党政干部思想的解放、新思维的引进、综合文化素质的提升等方面入手,重点面向全国招引一批、自己培养一批素质高、专业需要、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特惠政策
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对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生态滨江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商业担保和工作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省“百人计划”入选专家、省“双百计划”特聘专家和境外相当资历或知名度的紧缺人才,带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建成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级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两院院士到生态滨江新区创新创业,由政府和相关企业提供实验室和科研经费、安家费补贴。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领产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并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入驻生态滨江新区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加优惠的人才支持政策。对企事业单位以特聘专家(团队)等形式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市场经营策划等合作的,由科技部门组织成果评审,按评审结论给予专家(团队)1-5万的往返交通补贴和适当的生活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优秀人才奖励和各类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优先采购其创办企业的新产品。
2、加大海外人才创业支持力度。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生态滨江新区创业,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厂房,并在5年内免收租金。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职工安家费、补贴、津贴等,予以税前扣除;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符合其他税收优惠的,可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减免税费。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县级财政实行全额奖励性返还。企业规模生产需用土地的,优先安排并予以政策扶持。
3、加大人才培训支持力度。积极鼓励生态滨江新区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人才培训活动,通过“再就业培训工程”,对企业培训成本给予补助。鼓励企业按不低于学费总额50%的比例资助企业紧缺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4、加大人才成长激励力度。对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高层次人才由企业给予配套奖励,国家级荣誉层次给予所获奖金额度100%的奖励,省级给予50%的奖励,市级给予30%的奖励。鼓励高层次人才申报各类人才项目资助,对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县财政可给予1:1配套资助。每年组织一次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短期休养考察活动,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5、加大人才服务机构支持力度。鼓励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生态滨江新区注册,并给予服务场所租金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与培训机构等参加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育。条件合适的国外人才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可作为生态滨江新区引才引智签约工作站,郧县县委、县政府每年视其对生态滨江新区服务业绩,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二)建立特别机制
1、改革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对引进到生态滨江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创新人才,享受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采取“先进后出,逐步消化”的办法。创新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对特殊人才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实行特殊评审,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限制,并实行特殊薪酬制度。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赋予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参加社保、信用贷款、职业资格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探索建立刚性引进、柔性使用并举的人才体制,对生态滨江新区内企业急需的县内具有事业身份的紧缺人才,可保留事业编制、选派到企业担任“特派员”。
2、建立引进人才家属关怀制度。对生态滨江新区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当地学校就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为其办理入学手续;配偶愿意在滨江新区就业的,予以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3、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机制。深化与高层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活动,积极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建产业技术联盟、研发机构、研究生培养(实习)基地、行业公共(共性)技术平台。鼓励全日制研究生到生态滨江新区创新创业,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持续在岗的博士2万元/年、硕士1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鼓励企业设置产业创新特聘岗位,面向海内外专职或兼职招聘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创新人才,主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4、建立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机制。支持生态滨江新区企业承接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向海外人才创办企业和列入县内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科技型企业倾斜,并给予贷款贴息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采购产品计划目录,并优先采购使用。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引导和支持本土企业与海外人才创办企业“联姻”、兼并重组,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合作获取核心技术、市场份额和销售渠道。
 
(三)建设特色载体
1、加速推进研发机构集聚。围绕生态滨江新区“八大产业集群”和“双亿企业”发展需要,加强研发载体建设,整合创新资源,建成一批省级以上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引进省级以上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推进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促进产学研无缝对接,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2、加强各类创业园建设。在生态滨江新区高起点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海外人才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回归人才创业园等各类创业园区,配强人才创业园管理服务工作力量,改善服务环境,建成一批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创业园(示范基地)。
3、加力推进孵化器建设。在生态滨江新区加强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企业加速器建设,加快推进孵化器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步伐,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创业孵化功能,完善专业服务体系。
 
(四)营造特优环境
1、完善人才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生态滨江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对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双百计划”专家等高端人才配备专门人才服务团队,提供“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保险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投保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咨询、保健“绿色通道”。
2、推进人才技术服务市场化建设。引导生态滨江新区人才评价走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道路,探索成果鉴定、实物鉴定和企业认定的方式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探索建立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对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政产学研合作方式来生态滨江新区设立的高校分校、科研院所分支机构,探索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积极拓展网上人才市场公益性服务项目,推动人才市场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鼓励企业参加省、市、县组团赴国内外招聘人才活动,县委、县政府对参加赴外招聘活动企业给予招聘费用补助。
3、加强“人才社区”建设。在生态滨江新区建设集高层次人才公寓、科研、休闲、商业中心、文体等配套设施于一体的“人才社区”。按照“住房配置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原则,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解决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对特殊企业、特殊项目的人才实行特事特办。对其它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分别予以购房补贴、免费租住、租房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
4、优化高层次人才政治待遇。畅通高层次人才参政议政渠道,聘请高层次人才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等。对作出突出贡献、有参政议政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到县人大、政府、政协咨询部门以及科技、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和直属单位兼职或任职。进一步完善生态滨江新区与其它部门的干部人才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制度。
 
三、组织保障
实施滨江人才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创新工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郧县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滨江人才计划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下,由郧县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从人才资金、人才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滨江新区的支持力度。
 
2、加强检查考核。把滨江人才计划作为对郧县及生态滨江新区核心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3、加大财政投入。坚持人才优先投入理念,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郧县本级财政要根据产业基础、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安排适当的人才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资金,形成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4、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态滨江新区的人才政策,引导全社会关注关心滨江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成功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崇尚科学、崇尚知识、崇尚创造,爱才、惜才、重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案例来源:技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