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5 省级市最新政策管理
说明:
1、在福建省获得省级人才项目奖励或资助,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对于人才认定和评选的具体要求以福建省和宁德市人才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条款为准;
3、人才评定由政府相关部门独立审批完成;
4、公司将协助人才申报,申报是否可以通过并获得政府补贴,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5、政府相关政策如有变更或终止,本管理规定也相应变更或终止。
项目 |
适用政策 |
申请条件(摘录) |
补助金额 |
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 |
基本要求: |
1、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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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 |
第1类到第7类基本要求详见政策文件。 第8类基本要求:需落户宁德,2011年1月1日后引进宁德市并符合以下任一点: 1、 符合当年度《宁德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第8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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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
基本要求: |
1、境外引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