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7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财政补助
根据人选类别,给予刚性引进到我区工作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8-30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5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500-10000元的工作补助。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可申报创新团队、创业团队项目,按相关规定评定后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其中,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创业团队,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资助。
人才类别 |
支持对象 |
安家补助 |
工作补助 |
第一类人才 |
两院院士或相同层次人才 |
300万元 |
10000元/月 |
第二类人才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或相同层次人才 |
100万元 |
5000元/月 |
第三类人才 |
国家三等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或相同层次人才 |
50万元 |
3000元/月 |
第四类人才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
15万元 |
1000元/月 |
第五类人才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
8万元 |
500元/月 |
编制管理
建立“英才编制”,专项用于事业单位引才。统筹建立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才专项“英才编制”,实行计划管理、调剂使用,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支持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对高新企业引才,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建立“流动编制”,实行流动事业编制管理。
政治激励
(一)任职挂职。对刚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任事业单位八级职员B岗;在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聘任为十级、十二级岗位。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优先提拔相应领导职务。
(二)职称评聘。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特设岗位、使用“英才编制”聘用。
(三)职务晋升。引进人才符合破格晋升职务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晋升职务。
(四)参政议政。积极推荐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担任政协委员,或进入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培养培训
(一)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在职提升学历学位,取得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学费全部报销,由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各解决50%。
(二)学习培训。定期组织高端人才学习培训、参加递进培养和举办国情、省情、市情、区情考察研修班。
(三)学术交流。鼓励支持优秀人才赴省、市外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学术会议等活动。
服务保障
(一)住房保障。建设利州人才公寓,用于无自有住房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过渡性居住。
(二)医疗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医疗档案,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享受就诊“绿色通道”服务。
(三)配偶调动。对业绩突出的优秀引进人才,因夫妻两地分居的可申请家属调动,经申报核准,由用人单位联系,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按人事调配有关规定优先调动工作。
(四)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区就学的,根据“随到随读、自由选择”的原则,由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五)户籍办理。优秀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要求取得我区常住户口的,享受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及时办理“绿色通道”服务。
(六)沟通联系。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由区级领导“一对一”直接联系,定期走访慰问,解决优秀人才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交友联谊。每年利用“广元女儿节”等重大活动和节日,定期举办青年人才相亲交友活动,建立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等公益交友平台。
(八)个性服务。建立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政府荣誉
项目类别 |
政策待遇 |
区委区政府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 |
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一对一”直接联系,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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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
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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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拔尖人才 |
400元/人.月 |
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
300元/人.月 |
区行业名人 |
2000元 |
创新创业支持
(一)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支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活动或离岗创办领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正常晋升。
(二)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对入驻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产业集聚区、电商产业园等众创空间的,可享受3年的场租全免或部分减免补贴。定期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
(三)加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工作室、创新创业园(俱乐部)、科技孵化器、院士专家工作站(孵化单位)等创新创业平台,给予1万元至1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