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需网

我的位置:首页 > 最新政策 » 省级市最新政策管理 » 正文

2017年长沙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引进的好处

发布时间:2018-05-16 省级市最新政策管理

2017年长沙人才引进政策

  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

  各处室、支队、警校、分县市局: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正确引导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积极引导人才集聚,服务我市创业富民工程和创业之都建设,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放宽我市城乡落户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城区的落户政策

  (一)购房落户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二)投资兴业落户

  1、落户条件:在我市投资30万元(含)以上、年纳税3万元或安置就业10人(含)以上的企业,可将企业法人代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

  迁入人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用工单位《雇聘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招聘录用落户

  1、落户条件:在我市就业,具有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或取得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我市从事非农领域生产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

  迁入人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雇聘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016年青海省户口<em>落户</em>条件,青海省<em>人才引进落户政策</em>

  (四)获荣誉称号落户

  1、落户条件:凡获得我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

  (五)人才引进落户

  1、落户条件: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含)以上职称、高级(含)以上技工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

  (六)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1、落户条件: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户口在株洲、湘潭两市,其祖(外祖)父母户口在我市,未成年人可投靠祖(外祖)父母将户口迁入我市。

  (七)回国人员落户

  1、落户条件:因出国被注销户口,现在我市就业或居住,可在我市恢复户口。

  (八)入国(境)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落户

  1、落户条件:华侨回国定居、港澳台同胞来内地定居、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相关阅读

  一、服务对象

  凡人事档案在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管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各类自主择业人员、高新区内企业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人员,符合高新区入户条件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中心集体户内管理。

  二、服务窗口

  本中心户口委托管理窗口

  三、办理程序

  1、企业招聘录用人员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人事档案;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中职、中技学历、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

  ⑤本人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计生关系迁入条件并且本人要求转移计生关系至本中心的,计划生育证明由原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已婚未育者提供已婚未育证明;已婚已生育者提供已婚已生育证明,并注明有几个孩子,或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流动人口无需计生证明,提供流动人口证。)

  ⑥本人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在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上打印近半年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查询单;中专以下(含中专)学历者,需提供三年以上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查询单。社保查询单均需由工作单位或社保局盖章,窗口工作人员须上社保网核实。

  ⑦在本中心领取《长沙市职工录用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力资源部章,携带第(1)条材料中②③④⑤⑥⑦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盖章。

  ⑧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

  ⑨本人一寸彩色近照三张,一张交本中心,另外两张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2)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将②③④⑤⑥⑦⑧项的复印件交人才中心户口窗口存档,再将人事档案交本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办理存档手续,与本中心签订《户籍托管协议》,并首次缴纳三年人事代理费(三年后按年度续费)(3)申请人在本中心领取和填写《户口办理申请表》,由本中心户口窗口工作人员、人事代理部部长、分管副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和第(1)条户口迁入须提交材料中的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项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窗口面签。

  (4)面签后,省内、省外户口迁移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①省外迁移:根据高新区公安分局的通知,到高新区公安分局领取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将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交到本中心,由本中心户口专员会同公安分局、派出所共同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②省内迁移:由高新公安分局民警携带所签发的落户通知单、户口卡原件、一寸彩照一张,会同本中心户口专员一起到派出所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5)落户后户口卡由本中心统一管理。

  2、企业招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人事档案 ;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

  ⑤报到证原件;

  ⑥一寸彩照两张(一张留本中心,一张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⑦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符合计生关系迁入条件并且本人要求转移计生关系至本中心的,必须由户口转入本中心前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

  (2)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人事档案交本中心档案管理窗

  口办理存档手续,与本中心签订《户籍托管协议》并缴纳人事代理费。

  (3)申请人在本中心领取和填写《户口办理申请表》,由本中心户口窗口工作人员、人事代理部部长、分管副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和第(1)条户口迁入须提交材料中的②③④⑤⑥⑦项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窗口面签。

  (4)面签后,省内、省外户口迁移分别提交以下材料至本中心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①省外迁移:带审批后的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一寸彩照一张交至本中心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②省内迁移:带审批后的户口卡原件、报到证、一寸彩

  照一张交至本中心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5)落户后户口卡由本中心统一管理。

 

案例来源:技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