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5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今年以来,潍坊市寒亭区出台落实 《“假日英才”工程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柔性引才渠道。《“假日英才”工程实施办法》主要从人选、政策支持以及科学管理三方面来阐述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以下为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推进柔性引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构建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人才供给体系,吸引和鼓励更多人才自由便捷地来我区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假日英才”,是指我区用人单位从寒亭区外引进,不变身份、不转户籍、不转人事关系,不受工作地域、工作时间限制,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联合研发、委托开发、成果转化等柔性方式,为我区发展提供智力服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包括:
1、注册地在寒亭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的各类企业。
2、辖区内教育、卫生、文化和科研院所等单位。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假日英才”是指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健康的身体条件,愿意短期来我区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各类优秀人才。具体划分为: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主要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二类:拥有省级顶尖、国内先进水平,行业认可度高,能带来突出效益的高端人才;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金融专家;经国家、省级认定,属省级顶尖的名师、名校长、文化名家、技术能手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拥有市级顶尖、省级领先水平,行业认可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优秀人才;包括具有高级职称,且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人才;中国500强民营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经省、市级认定,属市级顶尖的名师、名医、文化名家、技术能手等;其他在所处领域取得省级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做出重大贡献,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才;我区紧缺产业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博士生;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假日英才”与用人单位签订4年以上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开展灵活多样的务实合作。
3、用人单位以月薪年薪、技术指导费、股权分红、项目提成、年终奖等方式,给付“假日英才”薪资报酬。
4、“假日英才”与用人单位要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每年在我区实际工作天数累计达到3个月。
第五条 扶持政策
1、“假日英才”来我区创业,按照不同层次,分别给予50万-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2、“假日英才”来我区工作,按照不同层次,分别给予2万-8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
3、“假日英才”从我区推荐入选潍坊市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用人单位可申请10万-100万元引才补助。
4、“假日英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全职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按照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万-10万元的引才奖励。
第六条 严格规范申报工作,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严肃追究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追回相关资金,用人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人才政策项目;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