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3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户有关政策落实。
补贴政策:出台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对全职引进或新当选两院院士以及同等层次顶尖人才,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以及同等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在郑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免租住房。
创业(帮扶)补贴政策: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初创企业可申请参加我市举办的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可获得2万—10万元创业奖励。实施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每年资助一批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学习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3万—10万元资助。
创业孵化补贴政策:
(一)范围对象:青年人才开办的创业实体入孵经营,可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二)补贴标准:孵化期为3年,对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0000元。
引才奖励政策:
为我市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认定考核后,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依托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企业驻外机构和人才中介机构等,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郑创新创业渠道。对经过考核成效显著的人才工作站,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一)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1.经评审认定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项目奖励资金400万元支持;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项目奖励资金300万元支持。
2.经评审认定的创业领军人才和全职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3.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业紧缺人才和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紧缺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二)基金支持。在项目奖励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政府双创基金将引导天使、种子、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等不同类型的投资基金,针对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基金、信息、市场等多元化综合支持。
《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
(一)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奖励。
(二)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获得国家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第6—10名、第11—15名获奖选手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世界技能大赛河南选拔赛或国家部委组织面向社会2个以上行业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第4—5名获奖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三)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的获奖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和3000元资金奖励。
(四)新引进落户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三年内享受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五)通过培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给予3000元补贴,通过培训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给予4000元补贴,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补贴。
《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细则》
对引进和培养的重点产业人才,做好人才库管理;经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重点产业人才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创新项目所需,拥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5—10万元奖励(企业高层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人才奖励10万元,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奖励5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的认定工作由市人社局根据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有关政策落实。
《郑州市顶尖人才(团队)引领计划实施细则》
按照“项目启动奖励资金+基金”的形式给予多元化的资金扶持。在项目奖励资金支持的基础上,郑州市创新创业基金将积极引导各类基金依规跟进支持,对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特别重大的项目,最高可给予1亿元多元化资金支持。
到2020年,在社会事业领域引进培养1000名具有国内外专业领域领先水平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在全国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行业影响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在专业领域成绩较为显著、具有较大发展潜能的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