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7 省级市最新政策管理
1.千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用5年时间,新培养造就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
·每年选拔100名左右45周岁以下、学术技术水平区内领先的青年人才,连续5年,每人每年资助6万~10万元。
·每年选拔100名左右35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连续5年,每人每年资助3万~5万元。
·每年选送100名左右中青年人才,到中央和发达地区对口单位访学研修。
·加强科研、产业、金融、哲学社科、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用3~5年时间培养100~200名高层次人才。
·支持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人才,到专业对口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或重点高校等深造,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3万元左右给予经费补助。
·鼓励支持各类人才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变,取得学历学位后由单位全额报销学费,须在原单位服务不少于8年等,未满服务期限的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
2.千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用5年时间,新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1000名以上。
·实施优秀博士研究生预引进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3年,精准引进一批现代煤化工、现代纺织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
·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行动,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联合攻关、委托研发和特聘专家等方式,定向精准引进一批学术技术水平高、我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园区等建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等,每年给予10万~20万元经费补助。
·开展“知名专家投智宁夏”高层次人才柔性挂职引进活动,面向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担任科技副县(区)长、技术副总、首席专家、首席顾问等。
·实施“宁夏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计划”,引导宁夏籍在外的各类人才回报家乡,实现智力、技术、项目、资金回流。
3.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通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在国内外举行20期左右宁夏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培养1000名以上的创新型企业家。同时,还将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制定与之配套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股权激励等政策。
4.万名双创人才培养计划
用5年时间培养“双创”人才达到10万名以上。
●对创建为国家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
●对获批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双创”平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对新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依托单位给予30万~50万元奖励。
●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供10万~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财政贴息。
●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承办具有影响力的创业沙龙、论坛、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可给予实际支出50%、每年最高50万元资金资助。
●对取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的个人和团队,按大赛奖金额度的30%给予奖励。
5.万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培育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达到10万名以上。
●每年遴选3~5个急需特色专业,每个资助100万元。
●对新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院校和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
●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自治区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专项补贴。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每人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获奖者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晋升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
●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受聘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技能人才,可享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
6.10个重点特色产业人才支持计划
未来5年,我区将通过实施现代煤化工、现代纺织、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葡萄等10个重点特色产业人才支持计划,建设100个左右产业人才团队,培养3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对新确定的自治区级产业人才创新团队,培育期内由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资助,培育期满考核优秀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
7.百个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对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分别给予100万~200万元和50万~1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持。
·对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显著、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创新平台,单个平台最高可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科学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自治区最高可给予3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持。
·鼓励企事业单位到区外、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机构)等,在全国甚至全球吸引和使用创新人才,自治区给予其聘用人才费用30%~50%的奖励性资助,最高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对全职引进的或我区培养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500万~1000万元经费支持。
·对柔性引进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从事关键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等的,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
8.百个“人才小高地”建设计划
集中力量、择优突破、以点带面,未来5年,我区将按照这一思路实施人才高地建设计划,打造100个以上在西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人才小高地”。达到标准的行业类“人才小高地”,每个可获得50万~1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资助,企事业单位类“人才小高地”,每个可获得50万元左右人才队伍建设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