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4 直辖市最新政策整理
浦东人才发展“35条”在举措创新上
重点是四个方面:
第 一 方 面
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为主动力
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率先试点8项人才制度
1、率先试点上海自贸试验区顶尖科研团队外籍核心成员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突破性地将永久居留推荐权下放给承担国家、市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负责人。
2、率先试点允许外籍人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兼职创新创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备案担保后,可以允许在多家单位工作。
3、率先试点为全球外籍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长期居留、永久居留便利。符合条件的外籍青年人才可先入境再就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工作满3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
4、率先试点外籍高层次人才技术入股市场协议机制。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的,可简化程序,免于提交第三方评估文件。
5、率先试点持永居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科技创业开放政策。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凭其持有的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作为设立科技型企业的身份证明,与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人员设立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6、率先探索技术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加快建立基于产业细分领域,以用人单位、行业组织和业内专家评价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在人才审批制度和扶持政策上予以应用。
7、率先推进人才引进落户新政。聚焦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通张江核心区域重点机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8、率先优化人力资源机构审批制度。适度放宽中外合作教育培训机构申办项目范围,简化互联网培训机构审批条件。
第二方面
以科创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为主战场
推进更具影响力的人才重大工程
实施7大人才工程
1、实施上海高峰人才服务工程。率先落实上海市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设立“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机制,开设上海市高峰人才(浦东)服务专窗。
2、实施国家实验室人才服务工程。为科学家、科研骨干等提供全方位的生活配套保障。支持国家实验室与企业在人才联合培养、科研团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
3、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深入推进国家“千人计划”、上海“千人计划”和浦东“百人计划”等。
4、实施独角兽企业人才培育工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脑科学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大数据和文化创意等领域独角兽创业团队,可享受浦东“百人计划”政策及定制化扶持政策。
5、实施高技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推进高师带徒项目。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的重点培训项目。加大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
6、实施社会事业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制定名师、名医和文化大师等专家领衔项目支持政策。
7、深化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工程。以专项激励政策支持海内外优秀博士后、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等到浦东发展。
第三方面
以“四大品牌”核心承载区建设为主方向
搭建更具推动力的人才发展平台
建设7大人才平台
1、建设浦东产业创新中心。招揽领军人才,实行项目法人制,提供定制化支持方案,进行契约化管理,探索基础科研人才、产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融合贯通机制。
2、建设浦东国际人才港。集聚具有全球人力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的市场机构,整合人才引进审批和创新创业扶持类公共机构,打造最佳体验、最高效率、最优服务的人才服务枢纽。
3、拓展创业孵化空间体系。制定实施创业孵化空间财政补贴政策,未来三年孵化平台发展到150家100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创业项目从目前的4000个左右增加到5000个以上。
4、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探索海外项目跨境注册、互联网注册和项目团队出入境、就业、结汇和通关等便利化措施。
5、支持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提供科技公共服务的机构发展,降低人才科研活动成本。
6、建设人才智能化信息平台。推进市、区共建国际人才网。建设人才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和人才创业服务云平台等。
7、发展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载体。吸引海外一流高校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际经济组织。设立“一带一路”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引入高端人才峰会、国际学术论坛等品牌活动。
第四方面
以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主标尺
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宜居宜业环境
实行9项推进举措
1、实行创新人才贡献奖励机制。在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区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承担国家、市重大项目企业工作的创新型人才,可按综合贡献度获得奖励。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完善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机制,建设自贸试验区版权服务中心,为人才开展创新活动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等服务。
3、健全创业人才融资服务体系。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浦东小微企业增信基金政策效应,加强与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对创新创业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和股份转让系统等上市或挂牌给予支持。
4、深化人才跨境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通过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开立FTF账户。提高境内企业向境外员工发放薪酬便利度。外籍人才境内合法收入可视同境外资金投资创业。
5、实施人才住房安居新政。由实物配租为主调整为租金补贴为主,实现补房至补人的机制转化。在张江科学城建设9000套以上国际人才公寓。统筹社会租赁房和代理经租房等,未来三年推出15万套(间)以上人才住房。加强涉外社工队伍建设。
6、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实验学校,未来三年国际学校和设有国际部或教学点学校发展到18家。张江科学城及周边区域学校发展到70所以上。
7、提升人才医疗服务水平。未来3年外资医疗机构发展到10家以上。支持社会力量建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可提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医疗机构发展到25家以上。
8、满足人才多样化文化需求。加快建设上海大歌剧院、上海图书馆东馆和上海博物馆东馆等10大文体地标,引进国际知名的文化艺术团队,办好各类品牌文化活动。
9、支持人才类社会组织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海外专家联谊组织、归国留学生组织等社团、民非机构发展;探索经济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吸纳外籍高层次人才。
另外,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投入保障机制,未来三年浦东新区每年将安排不低于20亿的人才扶持政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