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引进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四个层次。
(一)杰出人才,一般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或“图灵奖”等国际权威奖项获得者等,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二)领军人才,一般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受聘正教授或担任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人文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备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外专项目入选者;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5.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经评审达到以上相当水平的专家学者。
(三)拔尖人才,一般为我校学科建设急需,并在相应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人文社科领域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3.“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海外知名大学教授或副教授;
6.经评审达到以上相当水平的专家学者。
(四)优秀人才,在相应学科领域有较强学术影响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按照学术水平分为A类、B类和C类。入选A类岗位,要求具备冲击领军人才层次的实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人文社科领域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入选B类岗位,要求具备冲击拔尖人才层次的实力,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人文社科领域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岁);C类岗位,主要针对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的优秀应届博士(博士后),要求具备冲击各人才层次的潜力,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人文社科领域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2岁)。
三、相关待遇及支持条件
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各层次人才的基础年薪对应于完成基本岗位任务。在完成基本岗位职责基础上,学校鼓励引进人才围绕“双一流”建设做出更多贡献,根据工作绩效可获得相应绩效年薪。
(一)杰出人才
年薪不低于120万元,其他待遇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一事一议,在住房、工作团队、科研用房等方面全力支持。
(二)领军人才
1.聘为教授,直接认定博士生导师。
2.薪酬:享受基础年薪约62万元+学校缴纳的社保、职业年金及公积金约9万元/年+学科建设奖励、高水平成果奖励、弹性绩效奖励+年终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居住条件:提供最高30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最高150万元安家费+高层次人才房优惠购买资格(含国家配套)。
4.工作条件: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良的科学研究环境与试验平台,根据工作需要解决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配备科研助手。
5.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50—100 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150万元-8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含国家配套)。
(三)拔尖人才
1.聘为教授,直接认定博士生导师。
2.薪酬:享受基础年薪约42万元+学校缴纳的社保、职业年金及公积金约8万元/年+学科建设奖励、高水平成果奖励、弹性绩效奖励+年终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居住条件:提供最高20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最高90万元安家费+高层次人才房优惠购买资格(含国家配套)。
4.工作条件: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良的科学研究环境与试验平台,根据工作需要解决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
5.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30—80 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100万元-6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含国家配套)。
(四)优秀人才
优秀人才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分为A类、B类和C类,待遇及支持条件分别如下:
1.A类:
(1)岗位: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薪酬:享受基础年薪约30万元+学校缴纳的社保、职业年金及公积金约8万元/年+学科建设奖励、高水平成果奖励、弹性绩效奖励+年终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居住条件:提供最高约7万元/年租房补贴,或视情况安排周转房或提供免费公租房供居住。
(4)工作条件: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良的科学研究环境与试验平台,根据工作需要解决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
(5)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20—40 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50—100 万元;可同时申请校内新进教师人才项目经费支持,最高15万元。
2.B类
(1)岗位:特聘副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薪酬:享受基础年薪约25万元+学校缴纳的社保、职业年金及公积金约7万元/年+学科建设奖励、高水平成果奖励、弹性绩效奖励+年终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居住条件:提供最高约6万元/年租房补贴,或视情况安排周转房或提供免费公租房供居住。
(4)工作条件: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良的科学研究环境与试验平台,根据工作需要解决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
(5)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10—30 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40—60 万元;可同时申请校内新进教师人才项目经费支持,最高15万元。
3.C类
(1)岗位:助理教授。
(2)薪酬:享受基础年薪约20万元+学校缴纳的社保、职业年金及公积金约6万元/年+学科建设奖励、高水平成果奖励、弹性绩效奖励+年终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居住条件:提供最高约4万元/年租房补贴,或视情况安排周转房。
(4)工作条件: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良的科学研究环境与试验平台。
(5)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5—10 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10—20 万元;可同时申请校内新进教师人才项目经费支持,最高15万元。
另外,对于各类引进人才,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引进人才的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及配偶、子女的进京户口问题,优先推荐引进人才子女入读我校附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