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建立全市人才分层分类体系,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高层次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高级人才(D类)。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南昌市人才信息库管理,发放“人才一卡通”,享受相应政策。建立人才分类动态调整协调机制,成立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
对全职引进或新培育的A、B、C类人才,分别给予奖励补贴
对全职引进或新培育的A、B、C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补贴。A、B、C类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A类人才按300平方米标准给予全额购房补贴,B、C类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分别20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A、B类人才在昌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产业化的,按“一事一议”原则,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结合,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最高可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院士来昌设立院士工作站的,每个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资助。A、B、C类人才配偶随调,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予以安排,其它类型的优先推荐就业。
根据紧缺急需程度给予人才2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
未来五年,重点围绕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现代金融等产业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引进和培育1000名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1000名社会事业紧缺急需人才。每年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根据紧缺急需程度给予人才2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优先入住人才公寓。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公立医院和学校等领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特殊领域的紧缺急需人才,可参照我市已有人才政策,按“一事一议”原则,由人才主管部门提出专门引育政策。优先推荐紧缺急需人才参评市级重大人才工程,紧缺急需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评选,由专人全程代办申报事宜。紧缺急需人才配偶随调,参照A、B、C类人才标准执行。
对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
未来五年,培育引进10万名技能人才、3万名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对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每年建设5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并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15万元的建设资助。对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个人和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每两年培养选树50名左右技能含量高、绝技绝活特色明显的“洪城工匠”,每人奖励1万元。
为中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青年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零门槛”按需落户,落户手续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户籍窗口一律提供延时服务,业务不办完,窗口不下班。
对新引进落户且工作在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500元、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为期三年。在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建设200家左右就业见习基地,全面满足高校毕业生见习需求并给予见习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未来五年,全市统筹3000个左右基层公益性岗位吸纳离校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人1万元创业补助,三年内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个人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合伙人均为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可按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元;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或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为期三年。
根据需求建设或储备合理规模的人才公寓,作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房
未来五年,通过共建、自建或整合现有房源等方式,根据需求建设或储备合理规模的人才公寓,作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房,周转期为五年。允许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工业园区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等配套设施。
人才安居工程建设享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引进的基础型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落户后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后,可申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A、B、C、D类人才以及在昌省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相对应层次人才,享受我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A、B、C类人才可不预交定金、首付等购房款。
解决高层次人才就医、子女就学问题
为A、B、C、D类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放“医疗保健服务卡”,在市属医院开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特需医疗保健以及免费体检等服务,并建立个性化健康指导计划。在市第一医院设立国际医疗部,保障外国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的医疗保健工作。
A、B类人才以及在昌省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相对应层次人才,其子女入(转)学的,不受户籍限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市、县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就读。C、D类人才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转)学的, 根据其本人意愿,在户籍所在地(无本地户籍的则按家庭常住地)自主选择市、县区属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入读本市公办高中可分别降低20分和10分录取,在高中阶段转学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妥善安排在市属公办高中或其父母(监护人)居住地所属县区内公办高中就读。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其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在市、县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或帮助协调进入市国际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