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要素。昨日,市委外宣办召开了“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了市委1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集聚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就引进、培育、扶持、服务人才四大关键环节,提出了十条重大举措。
核心提示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
1、加大引进人才资助力度
设立总额不少于2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实施分类分层资助,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20万元的资金资助。
2、引导激励多元引才
专设“伯乐奖”,激活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引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资金。
3、实施本土人才自主培养计划
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金融服务、技能技艺等10大领域,每年遴选培养10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
4、统筹扶持重点人才(团队)项目
每年遴选5个左右重点人才(团队)项目进行综合资助。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5、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扶持
构建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扶持基金,构建资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金融扶持基金。
6、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对市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直接纳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
7、优化人才发展平台
鼓励建设特殊领域全球创新创业平台。
8、提供优质工作生活服务
建立党委联系优秀专家人才制度,设“新型人才服务中心”,对高层次人才奖励80平至200平住房。
9、开设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
增加外籍人才认定单位,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
10、建立杰出人才荣誉制度
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于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解读: 作为我市现行人才政策的升级版,尤其是在对重大战略项目的综合资助方面,明确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这是我市历年来分量最重、含金量最高的人才政策。
A 引进
拓宽渠道筑巢引凤 加大资助力度 国际顶尖人才资助300万元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大幅提高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和人才资助标准。首先增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市级层面增加为2亿元,区(市)县设立总额不少于18亿元,从而引导全市设立总额不少于2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实施“成都人才计划”,全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顶尖创新创业团队。
同时,提高对引进人才的资助力度。建立国内一流的人才资助体系,实施分类分层资助,按照人才类别和水平,将引进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20万元的资金资助。人才落地的区(市)县也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激励多元引才 专设“伯乐奖”激活引才渠道
从引进人才的方式来看,如何有效地去“行政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引才,加快促进人才聚集蓉城,是“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努力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对此,记者了解到,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专设“伯乐奖”,全面激活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引才。对推荐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并入选市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按推荐1人(团队)最高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同时,为有效解决引进海外人才须“硬着陆”的问题,突破海外人才引进在空间和时间方面的限制,我市还将建立中国(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运用灵活的市场手段,为海外人才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配套成熟完善的“离岸”创业空间载体,为海外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提供国际化综合性平台,推动海外人才智力成果在蓉实现产业化、市场化。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引才主体以外,我市还聚集有众多引才的重要载体,那就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此,我市还将专门提出探索建立“企业提需求+高校出编制+政府给支持”的联合引才机制,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政府共同发力,吸引聚集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蓉,同时,也大力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在编科技人才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
B 培育
实施本土人才培养计划 培育引进并重 培养本土优秀人才和创业新星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坚持了自主培养本土人才和引进海外人才并重。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深入实施三项本土人才培养计划。首先,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金融服务、技能技艺等10大领域,每年遴选培养10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
同时,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新星”计划,每年将选拔和培育10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大学生)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的资助;实施“产业实用人才开发五年行动计划”,计划5年培育5万名左右技术、管理和技能人才,引导企业依据贡献度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特殊奖励或实行股权、期权奖励。
C 扶持
引进门后“扶上马、送一程” 扶持重点人才 每年资助5个左右重点人才项目
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除了将人才“引进门”,还要“扶上马、送一程”。如何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促进科研成果更好就地转化,抢占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做出了明确回答:充分整合经信、科技、人社、金融等与创新创业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每年遴选5个左右重点人才(团队)项目进行综合资助。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强化金融扶持 构建不少于100亿元的扶持基金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将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扶持,加快推进产业扶持资金“补(拨)”改“投”进程,构建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扶持基金。同时,整合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扶持政策,形成完善的“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的金融扶持体系,构建资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银行机构对市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开展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对实现债权融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融资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大力支持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上市融资,针对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分别制定了专项扶持政策。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成功上市的,按照上市辅导验收合格、发行上市申请正式受理及公开发行股票3个节点,分别给予相应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给予每家5000元奖励。此外,我市还将创建“西部创业投资中心”,加快建设创业投资特别是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吸引知名创业投资机构聚集发展。
推广创新产品 国家级认定产品采购单位有补贴
针对专家人才在创业过程中普遍反映的另一难题——研发生产的新产品如何成功地走进市场,“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提出,支持企业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据了解,对市以上人才计划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直接纳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同时,对本市工商企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首次采购此类新产品的,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的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省级认定证书的新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5%的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认定证书的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25%的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D 服务
营造宜业宜居环境 优化发展平台 企业创建研发平台 每个最高资助200万
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支撑是关键。记者了解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将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着力建好四个平台。首先,将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创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我市创新创业持续提供智库、人力资源开发、咨询等多样化的服务。同时,搭建产业孵化平台,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梯级孵化体系,支撑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健康发展。
此外,我市还将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人才企业创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的资助。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开放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购买服务的人才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创新券”支持。
依托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打造人才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法律、财务、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化服务。
优质生活服务 高层次人才 提供最高200平方米住房
在工作生活环境方面,针对专家人才重点关心的办事流程、户籍、住房、医疗等问题,记者了解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明确我市将建立党委联系优秀专家人才制度;同时在市政府政务中心设“新型人才服务中心”,并打造成都人才APP服务平台;在人才聚集区建立“新型人才工作站”,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在组织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建立引进人才及配偶、子女集体专户。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强化住房和办公用房保障,对高层次人才及市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专家中有住房需求的,由所在区(市)县按最低80平方米、最高20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提供住房或发放购置、租赁补贴,有办公用房需求的,由所在区(市)县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或发放补贴;同时,还将加强医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疗养。
人才特别通道 外籍人才抵蓉 口岸签证立等可取
针对来蓉创新创业外籍人才普遍反映证照办理时间较长、点位较少、流程复杂等困难和问题,“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尽最大力度给予外籍人才停居留特殊支持。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增加外籍人才认定单位,将认定人才的政府主管部门扩大到了25家,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未持签证来蓉的,抵蓉后可直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才签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供口岸签证代转交申请服务。这意味着,外籍人才无需事先在境外申请签证,可享受口岸签证代转交服务,抵达成都口岸时,可即刻取得口岸签证,入境后,可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
同时,我市还将为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或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访问、贸易或人才签证。如果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将予以优先办理。此外,还将在我市人才聚集区增设出入境服务站,为外籍人才提供住宿登记申报、签证证件到期提醒、出入境政策咨询等服务。
人才荣誉制度 创新创业杰出人才 奖励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营造尊重人才、敬爱人才的浓厚氛围,“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明确设立了“成都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同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我市早在2002年就设立了“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将颁发“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奖励证书,并每人给予一次性奖金50万元。而这次“成都人才新政十条”设立的“成都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与之相比,最突出的特点则是突破了“纯科技”范畴,针对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在奖励金额上设定为100万元,也高于“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的奖励金额。
焦点问答
综合资助 不仅仅是简单的现金资助
问:政策中在扶持重点人才(团队)项目部分提及的“综合资助”是什么意思?另外,对人才给予的资助资金,他们是否可以自由支配?资助资金是否受到相关的使用限制或者监管?
答:“综合资助”涵盖了多个层级、集中了多种资源、采取了多种方式,不仅仅是简单的现金资助。经认定的国际顶尖人才和顶尖团队来蓉创新创业,在其筹备和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如启动资金、厂房建设、设备购买、人才招聘、科研平台、市场拓展等,我市将尽最大力度给予顶尖人才和团队支持,综合资金最高可达1亿元。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我们正在制定过程中。
关于资助资金的用途,给予入选专家人才的资助资金,主要用于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部分也可用于专家人才改善生活条件。市委组织部将资助资金划拨到专家人才所在企业,企业和专家人才之间会签订用款协议,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比例等,市委组织部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考核。
问 :“伯乐奖”的申报主体是什么?比如成都某个公司引进外地人才到自己公司工作,能否申报“伯乐奖”?
答:“伯乐奖”申报主体主要是针对“第三方”,包括人才中介公司、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引进人才到自己公司工作的用人单位本身不能申报“伯乐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