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7 市/区/县级人才政策整理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对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进行了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人才优先战略。贵州省委审时度势,抢抓机遇,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专题研究人才工作,提出了把贵州建设成为“中国人才创业首选地”的宏伟目标。2012年12月、2013年6月,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都专题研究人才工作,在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2〕23号)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3〕8号),市委明确提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我市打造成为“人才创业和科技创新优选地”的目标,为我市人才工作确定了发展方向,为制定出台各类人才政策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两次全会关于人才工作确定的有关决定。10月11日,市委召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人才工作“一制度五办法”等六个人才工作政策文件。为帮助读者了解有关内容,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文件具体是什么?
答:10月11日召开的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人才工作的“一制度五办法”。具体为:《遵义市党委联系人才制度(试行)》、《遵义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遵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
问:遵义市出台人才工作“一制度五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答: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通过的两个《实施意见》,出台了若干人才培养、引进、服务的优惠政策,扶持人才创业发展的若干举措。但由于是宏观指导意见,缺少有效监督,很多优惠政策在执行中难以落地。为保证市委人才工作的宏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有必要出台“一制度五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对两个《实施意见》进行具体解释和补充完善。《遵义市党委联系人才制度(试行)》和《遵义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主要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明确人才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强化政策执行的保障和监督。《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遵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主要解决我市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匮乏问题,在引才政策和引才通道上作了明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和《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是关于我市各类高层次人才应享受的服务和办理流程的规定。大家关注度较高的后面四个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实践,充分吸纳了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意见。
问:党委联系人才制度的联系主体主要有哪些?
答:党委联系人才的联系主体主要有各级党委,市级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等地方和部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人事人才工作机构及人事人才工作人员。
问:党委联系人才制度的联系方式有哪些?
答:通过定期开展慰问、召开座谈会、交心谈心、组织活动、专题讨论、电话联系、书信交流等方式,与专家人才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倾听专家心声,关心专家发展,征求专家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开通遵义市人才工作网站咨询服务热线,畅通各类人才反映问题、反馈信息的渠道。
问:适用《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对象是哪些?
答: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适用该办法,适用对象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问:有意愿到遵义就业的高层次人才,需要报送哪些材料?
答: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凡符合相关条件、有意来遵义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直接向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申报,申报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有:《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表》,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其他佐证能力与水平的材料。
问:遵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目前可以享受到哪些政策支持?
答:可以享受的政策有:
(一)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以下条件聘用;
1.原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可调入机关单位,担任乡科级正职;也可进入事业单位,聘用为正科级岗位或副高级以上岗位;
2.原具备事业身份的,可调入事业单位,聘用为正科级岗位或副高级以上岗位;
3.原不具备干部身份的,可实行直接考核聘用,一年试用期转正后聘用为正科级岗位或副高级以上岗位。
(二)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程序挂任乡科级以上职务,挂职期为1年或2年;
(三)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不同类别可享受300-10000元不等的人才津贴;
(四)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不同类别可享受15-1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对夫妻双方均属于高层次人才,一方为引进,另一方为随迁的,在享受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补贴;
(五)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不同类别可享受80-120平方米的租房补贴;
(六)柔性引进到我市挂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不少于3000元;
(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颁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并享受其中包括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十三项服务内容。
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是怎样管理的?
答: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牵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用人单位共同参与完成。按照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协调。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实施主体,负责提出人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安排岗位和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
问:适用《遵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对象有哪些?
答:本办法所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是指从市外引进的人才,主要是以下几类人才:
(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我市急需紧缺专业且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等急需紧缺领域所急需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五)懂技术、善经营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高级人才;
(六)拥有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并属于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
(七)具有其他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问:有意愿到遵义就业的急需紧缺人才,需要报送哪些材料?
答: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拟引进人才个人情况向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提起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遵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用人单位出具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请示,拟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专利证书等能证明拟引进人才资格及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问:遵义市针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有哪些服务项目?
答:可以享受的服务项目有:
(一)办理《遵义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绿卡》(C卡)并享受相应服务内容;
(二)确因工作需要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办理列编手续;
(三)需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随年度参加评审;已经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予以承认并享受本市同级人员待遇;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可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
(四)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进行聘用;
(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每月发放600元人才津贴;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每月发放500元人才津贴。
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补贴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本办法补贴对象指从市外、省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答:住房保障实行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
1.住房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其中租房补贴是指引进高层次人才以租住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由用人单位给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是指工作关系转入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补贴:《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第三条所列第一层次人才,补贴100万元;第二层次人才,补贴60万元;第三层次人才,补贴15万元。
2.实物配租是指由用人单位向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租金的房源。
问:引进到遵义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是否能够享受15万元的购房补贴?如果能享受,该如何申请?
答:根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引进到市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因此能够享受15万元的购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需高层次人才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出具的住房申请报告,申请人填制的申请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引进人才的文件,用人单位录用或聘用的劳动合同,未享受市内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遵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办或领办企业时,注册登记实行即时承办,限时办结,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优先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并提供预约服务、咨询服务等个性化服务项目。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贷款扶持等自主创业的优惠财税支持政策。
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是否享有优惠政策?
答:有。根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同时,高层次人才还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依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办理即可。
问:已经在本市工作,并通过自学考上的博士研究生,已毕业并拿到相关学历学位,是否能够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的15万元购房补贴?
答:根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市内培养且留在市内工作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已享受市内有关住房优惠政策或获得省内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除外)。因此能够享受15万元购房补贴。
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共分几类?除高层次人才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是否有服务绿卡?遵义本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是否适用?
答:《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共分三类。对《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明确的第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发给《人才绿卡》A卡;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发给《人才绿卡》B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参照本办法发给《人才绿卡》C卡(即《遵义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绿卡》)。三类《人才绿卡》对本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均适用。
问:如何办理《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答: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绿卡》,需填写《遵义市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向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申报。办理所需材料有:引进高层次人才批复文件或引进的有关合同协议书;《遵义市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对于《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明确的第一、二类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对于《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明确的第三类人才,需提供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国外博士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认定的有关材料。
问:引进到遵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如果配偶为外省公务员,现打算将配偶随迁到遵义市级行政机关工作,请问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服务指南》内容明确:原属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且愿意到遵义市级行政机关工作的,由人才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安置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专长,以及相关单位人员编制、职位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按有关程序协调安置。同时需提供一下材料:《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B卡),结婚证书,需安置人员的简历情况(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及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
问:遵义市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入学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明确:高层次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学就读遵义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的,由其父母服务(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任何学校、部门不得收取当地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坚持高层次人才自愿原则,凡需就读我市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直接办理,需就读重点高中、幼儿园入学的协调办理。
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服务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本办法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高层次人才: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第二类: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第三类:管理期内省管专家,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或者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问:引进到遵义的博士研究生,在职称评定方面可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答:根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七条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随年度参加评审;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以及工作需要,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已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予以承认并享受本市同级人员待遇。在第一个聘期内即可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问:在出入境、居留方面,持有绿卡的引进人才拥有哪些服务内容?
答:根据《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九条明确,经公安部审核批准、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办理2—5年多次入境有效访问签证;符合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其在我市的合法身份证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永久居留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2—5年多次入境有效访问签证。
问: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人才工作政策,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咨询了解?
答:如有其他需要具体咨询的,可登录遵义市人才工作网(网址为www.zunyirc.cn)查询或留言;也可直接致电遵义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28644520 28639530;还可以关注遵义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ysrcb)、新浪微博(遵义市人才办)。